小梁找我聊世新的案子,我想了想,只覺得台灣情感教育失敗。
從小就沒人教我們怎麼用比較溫和健康的方式和他人相處,腦中沒有一些基本概念,只能憑自己摸索和想像。連自己的情感都不知道怎麼管理,更別說尊重他人意願。
我一直都不認同死纏爛打的追求方式,苦戀是自己的事,很有悲劇性的美感,拖人家下水卻是造孽。偏偏我們接觸到的各種文化長年散播這種劇情,一件事講多了,大家就以為天經地義。
苦戀可能是執念太強,也可能是恐懼過深。前者是強烈的佔有慾望,後者是強烈的自我保護。
後者在我看來牽涉人對情感認知與探索的核心課題:一個人被否定不一定需要理由,也不一定造成傷害。
人活著要面對各種各樣的否定,某種意義上來講,最可怕的或許就是情感上被否定。因為在其他方面,我們可以理直氣壯的要求對方解釋,針對他所提出的原因做改善;就算不改善,我們也知道自己只是某部分不好,其他部分還是沒問題的,我們可以選擇和一點小缺陷共生共存。
但人的情感好惡往往是沒理由的。
沒有理由可以是危機也可以是轉機,聽起來像是全面否定,但也可以毫無關聯;前者萬劫不復,後者天高地闊。
人有追求他人肯定的天性,不喜歡被否定。在情感上被他人拒絕會使我們難受,使我們感覺受傷,我們會直覺地想扭轉局勢來平復心情。然而心理上的傷害跟生理上的傷害很不一樣:一個人在心理上,只有當自己覺得受傷的時候才會受傷。
如果沒有認知到「不被接受」與「自我受損」中間並不存在必然的連結,我們就永遠無法成長為一個獨立的人;我們會不斷追求別人肯定的目光,永遠寄生在別人的好惡上。
不是情深不娑婆。很多如何愛別人的探求,到頭來都是如何愛自己的問題。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