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為自由就是隨心所欲,為了仔細瞭解這樣的想法,我們先談談隨心所欲這件事。
當我們講隨心所欲,意思通常是說「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比如「我想喝水」、「我想尿尿」、「我想看電視」,甚至是「今天心情不好、不想上班、我想放假。」弔詭的是,當這些念頭出現在我們的腦海中時,其實我們是處在一種「不假思索」的狀態。如果我們立刻就去實現這些想法,我們可能就會覺得一切隨心所欲,很有一種自由的感覺。
可是,假如有一些條件導致我們無法實現心中的想法,那就不一樣了。比如你是一個長期洗腎的病患,每當想要喝水的時候可能就要回想一下那天已經喝了多少水,要喝也不能喝太多,甚至一番考慮之後可能決定暫時不喝了。又比如你是一個上班族,儘管昨天跟女朋友吵架、心情非常糟、很想耍廢一天,但明天開會要用的簡報還沒做完,想到這裡於是又乖乖坐下來工作。在這些情況裡我們都會覺得一切都不隨心所欲、很不自由。
在後面的情況裡我們是經過再三思考才下決定的,但在前面的情況裡我們幾乎想都沒想。用不同的標準來看,我們在這兩種狀況所下的決定都可以說是心之所欲,只不過前者沒有考量什麼條件,後者卻深思再三。如果可以的話,每個人都希望自己永遠處在第一種狀況裡,會感到很自由,彷彿心想事成。
自由包含選擇與實現兩個階段,我們曉得只有在實現的能力與選擇的多樣性能夠配合時人才會有自由的感覺。然而每個人的能力都是有限的,每個人也都要面對多寡不一的條件限制,在日復一日的生活中,務實面對「有限的自由」比不斷憧憬「無限的自由」來得更重要。我們或許希望自由就是心想事成,但那應該是屬於神的能力。
在有限的條件、有限的能力下進行選擇是自由人每天要面對的課題。儘管我們謙遜地接受只能在有限的自由、有限的能力範圍內做選擇,自由仍然不是一件單純美好的事。
有些選擇很容易,比如晚餐要吃什麼,放假要去哪裡玩。有些選擇比較難,比如當你是一名公務員,你應該支持對社會普遍有利的年金改革,還是為了自己的退休金而反對它?又比如當你是北京大公司裡的高級主管,你是要在這個霧霾嚴重的城市裡月領高薪、享受富裕的物質供給和優越感,還是為了家人小孩的健康離開家鄉與事業?
面對輕鬆的選擇時,我們很容易想起自己在行使自由的權利;面對艱難的選擇時,我們常常忘了自己同樣在行使自由的權利,甚至不太願意承認這也是自由帶來的「好處」。然而自由是不做篩選的,自由不會看我們陷入兩難就替我們做決定;每一個決定都是我們自己做成的。
這聽起來像是跟結構主義打對台,其實不是的。結構主義也許為我們揭示了人生在世的外部困難,但並未將我們宣判為行屍走肉。在任何一個社會,要長成什麼樣的人、過上什麼樣的生活,每個人有自己的選擇空間;選擇的空間越大,肩負的責任越大。這就是自由的代價。
自由也許裝飾著許多美好的嚮往與激情,但在每一個人吃飯睡覺的生活中、在每一群人車水馬龍的生活中,自由帶給我們最多的是責任與承擔。身為一個各種意義上的成人,身為一個民主國家的公民,我們享受以前所沒有的自由,卻也承擔以前所沒有的責任。如果自由曾經教過我們一點道理,那絕不會是「隨心所欲」、放縱不羈,而是謹慎地迎接每一天。因為要是眼前的生活令人不滿,要怪罪的名單中總有一個是自己。
絕對的自由負絕對的責任;至少從這個層面上來想,我們作為一個平凡人而不是神,不是一件太令人難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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