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4日 星期六

自由

自由的第一個條件是自由意志。
  
話雖如此,但並不是一個人要百分之百掌握自己的意志才能擁有自由,沒有人可以做到這一點。我們的意志時時刻刻受到各種因素影響,內在的欲望、習慣,外在的誘惑、刺激,都會左右我們的想法;所以常常會出現「理智上我想這樣做、情感上我卻忍不住那樣做」的情況。
  
可是,沒有自由意志的人就失去了自由的機會。因為自由的起初階段是選擇,一個人必須先知道有所選擇才有自由的機會。如果一個人的思想受到控制、或者礙於其他原因而無法意識到有不同的選擇,這個人就毫無自由可言;他只能像機器一樣依照設定好的模式去動作。
  
所以任何一個意識清楚的人基本上都享有自由的機會,這是人作為高等智能動物的可貴之處。透過一些實驗,我們可以發現大部分的動物都沒辦法察覺到自己有不同的選擇,精神異常的人也是。因此,我們通常不會過於責怪一隻只會按照本能行動的動物,也不會責怪精神病患。
  
附帶一提的是,從這裡我們可以很容易理解為什麼資訊透明關係到人民的自由。在資訊不透明的情況下人們不知道有其他的選擇,也就完全喪失了一部分的自由。資訊透明可以說是衡量一個社會自由程度的指標。
  
自由的第二個階段是實現選擇。一般人們心中那種不自由的感受都是在這個階段發生的,這種感受會醞釀一股躁動的力量,形成不穩定要素。因此箝制一個人最有效的方法並非讓他無法實現選擇,而是讓他不知道有別的途徑、讓他忘記有別的作法,他會連自己不自由都不曉得。
  
實現選擇必須考量外在的代價與自身的能力。通常一個人感到身不由己是因為他的理想選擇代價太高,他不願給付或者給付不起。於是就像人會謀求最大利益一樣,每個人也都會考量自身的處境、循著最小阻力的道路前進。對某些基本教義派來說,人只要有選擇意識就是自由的,身不由己的感覺頂多算是一種抱怨。因為這種感覺是從選擇意識裡衍生出來的,恰恰說明了人有其他的選擇。我對這種說法不置可否,定義雖然可以這樣下,但和一般人的想法差距過大,在交流討論上並無助益。
  
提升能力以給付更高的代價是追求自由的常見方式,所以女性主義強調經濟獨立很合理;一個人可以給付的代價越高,能夠實現的選擇越多。這樣說起來自由的確是有價的,能力不夠好或者運氣不夠好的人都難以享受自由,這似乎比較符合社會現實,但也令人沮喪。
  
以前我覺得上面就是考量自由問題的主要層面,後來我在生活中很多時候都發現不是這樣的。尤其在和平富庶的社會裡更可以察覺自由和需求脫不了關係。
  
人的需求很大一部分來自欲望,很小一部分來自生存,當一個人整日為了他的需求四處奔走時,他是自由或者不自由?以前我感到困惑,現在想起來其實很簡單:必然是能拒絕欲望的人比不能拒絕欲望的人來得自由,前者可以選擇做與不做,後者永遠在順從欲望。
  
有些人恆常處於「沒有特別想要什麼」的狀態,以前我不明白他們究竟是怎麼想的,現在多少能夠感覺到那種心情:既然擁有最大的自由,其餘的都是可有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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